方舟子:鸿茅药酒的豹骨问题要追究到底

李清晨的这种论调,鸿茅药酒和所有的造假者一定喜闻乐见。用鲁迅的话说,他是在给造假者帮闲。对鸿茅药酒涉及的种种问题,不管是虚假广告问题、毒性问题还是野生动物保护问题,都要追究下去,一个也不能放过。
鸿茅药酒的配方多达67味中药,其中一味是豹骨。“豹骨”来自猫科动物豹,包含云豹和雪豹,二者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商业进出口贸易。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已全面禁止从野外猎捕豹类和收购豹骨。不过,为避免药品生产企业的经济损失,准许药品生产企业将现有库存的豹骨继续使用完毕。使用完之后,就要从配方中减去豹骨,或者用别的药材替代。

根据搜索到的信息,自2007年11月起,鸿茅药酒公司年产药酒15000吨,灌装鸿茅药酒每年3000万瓶。这么大的用量,库存的豹骨早用完了。但是鸿茅药酒并没有减去或用别的药材替代豹骨。内蒙古医学院还发表论文论证说,如果把鸿茅药酒的豹骨去掉,就会影响鸿茅药酒的所谓补肾作用。所以鸿茅药酒就坚持用豹骨。那么鸿茅药酒里的豹骨是怎么来的呢?鸿茅药酒官网2016年8月31日的一篇文章是这么说的:

“我们每半年将相关材料和采购量向药监局与国家环保机关申请。国家机关将申请转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评估后交医药公司;先查验是否是豹骨,再查验豹骨的来源是否合法。查明有且合法后,再由专家组验证豹骨的质量,鸿茅药业再按申请量采购。”

也就说,鸿茅药酒里的豹骨不是用的库存,而是采购来的。这就违反了国家药监部门的规定。但是鸿茅药酒的宣传负责人接受采访时,却说他们用的豹骨是合法合规的。至于符合什么样的法规,语焉不详。此外,根据国家林业局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凡生产、销售的含豹骨成份的中成药及规格包装的豹骨粉全部实行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但是鸿茅药酒并没有这样的标识。

针对这些疑问,有一个叫李清晨的医生写了篇文章,建议不要在豹骨的问题再追究下去了。他的理由是,该药酒事实上有无豹骨都对其疗效没有任何影响,都是无效的,而继续追问下去,给不明真相公众的感觉肯定是豹骨很重要很牛,这将导致要么是宣称有豹骨的中药被炒到天价,要么剩余的豹子由濒危变成迅速灭绝。

这个医生的逻辑真是奇怪,有变相为鸿茅药酒洗白之嫌。对那些用到濒危动物的中药,例如用到虎骨、穿山甲、犀角的中药,他是不是也要建议不要追究了?按他的逻辑,继续追问下去,也会让公众觉得虎骨、穿山甲、犀角很重要很牛,将加速老虎、穿山甲、犀牛的灭绝啊?

追究鸿茅药酒的豹骨来源,是因为豹子是受保护的动物,和豹骨有没有药效没有任何关系。豹骨有药效要追究,没有药效,更要追究。豹骨有药效不能用,没有药效更不能用,没有药效却去用它,是毫无必要的纯粹浪费,更应该用别的药材,例如猫骨代替。如果李清晨认为禁用某种濒危动物入药反而会刺激对其消费导致迅速灭绝的话,他是不是认为将某种动物划为保护动物的效果适得其反呢?是不是认为政府应该取消对虎骨、犀角的禁令,听任中药企业使用虎骨、犀角呢?

李清晨做高人状,说:“有毒的是中国人的思想和灵魂,病根不除,区区一个药酒,死活对这个民族的发展都没有丝毫的影响,一个药酒倒下了,另一个相关产品会迅速填补该药酒造成的需求真空,那么,我们科普的目的何在?打怪升级好玩啊?那不成了毛驴拉磨了。”这意思是要做科普改变中国人的思想和灵魂,不要揪着一个药酒不放。

假药、假保健品的泛滥,当然和公众科学素质差有关系。但是不能都怪给公众,还有别的因素,例如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不作为的责任。揭假反伪,除了帮助公众认识真相,还能制造舆论促使监管部门采取行动。科普和揭假并不矛盾,不能以科普的名义反对揭假。科普和揭假是相辅相成的,在一定程度上揭假也是科普。诚然,由于造假土壤在中国异常深厚,揭假未必能达到目的,一个假货倒下了,又有新的假货出现。那就继续揭露,能打掉一个是一个。想要通过科普提高公民科学素养,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不是短时间可以做到的。难道在公民科学素养大幅度提高之前,就只能听任假货横行吗?就不能追究吗?李清晨的这种论调,鸿茅药酒和所有的造假者一定喜闻乐见。用鲁迅的话说,他是在给造假者帮闲。对鸿茅药酒涉及的种种问题,不管是虚假广告问题、毒性问题还是野生动物保护问题,都要追究下去,一个也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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